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巴林右旗二〇一三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3-03-22 18:59: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旗委《关于巴林右旗“十二五”期间人才引进指导意见》(右党发﹝2011﹞53号)文件的总体部署,为缓解我旗部分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的状况,进一步加强全旗人才队伍建设,经旗委、旗政府同意,对我旗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实施招聘,为保证人才招聘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除护理专业以外)未就业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具备主治医师资格或主管护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4、出生地或生源地为巴林右旗(生源地是指高考时的户口所在地);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

  6、凡曾在右旗服务或正在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等基层服务项目未就业的大学生可不受户籍的限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除以上情形外不符合其他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二、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3月28日;

  2、发布方式:招聘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巴林新闻、巴林右旗政府网、塞外广告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其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各阶段的成绩公示等信息将在巴林右旗政府网(http://www.blyq.gov.cn)上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事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个人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巴林右旗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大厅(巴林右旗固伦保险宾馆院内);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书、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报名现场打印并经过审核通过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符合人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中发现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考试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办法。

  根据巴林右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法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企业管理、煤化工、采矿工程、工程造价、师范类(具有教师资格证)、医学类(具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实行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其中师范类、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引进的人才原则上要符合本次招聘的教育、卫生系统专业要求。

  符合本次确定的上述专业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生,不受户籍的限制。

  拟引进人才经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人事、监察部门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如体检合格、无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情形的人员外,将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与毕业生签订统一的试用期协议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编制、人事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