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查、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查环节,资格复查包括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经县人社局、教育局资格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入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及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进行监督、指导。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经公示无疑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通过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自市人社局备案之日起,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五年。服务期内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岗位必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全额事业编制(高中、中职岗位为非义务教育编制,其他岗位为义务教育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按《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招聘教师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5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解释权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权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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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暨资格审查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原标题: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x.gov.cn/zwgk/zfgg/content_62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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