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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年人才优选60人公告
2023-03-19 10:25: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并结合山亭区实际,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优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范围为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部分重点高校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大学本科生(重点高校目录见附件)。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2023年山亭区计划优选青年人才60名,博士研究生不占名额。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适当放宽。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大学期间入伍服兵役人员,报考年龄按服役期顺延。

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及省属驻枣高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须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因疫情影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

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2.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6.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 4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 4月3日16:00

报名网站:www.shanting.gov.cn(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报名后系统生成《2023年山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也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延长。

2.网上初审。《报名表》生成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应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如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核减的优选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考试。考试通过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全部采取面谈方式择优录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面谈或笔试,最终按照面谈或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谈或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