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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19名)
2023-03-19 10:26: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人员,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相关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笔试时间、地点、加分政策及成绩公布

  (一)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为昭通市,详细地址见考生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政策

  1.优秀运动员加分

  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精神执行,并提交市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23年4月20日至21日上班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加分,加分结果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预计于6月上旬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zt.gov.cn/lanmu/xwzx/15.html)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审批

  (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及面试通过人员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等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体检,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排查检查,确定为吸毒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是否有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报考昭通卫生职业学院要求聘用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和《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昭通市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基层人才特别考录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昭人社通﹝2017﹞37号)规定,新招聘到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3年后可以在乡镇之间流动,但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或考核调动。若后续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