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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1人)
2023-03-19 10:27: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310个岗位共401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的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3月28日。

  (二)此次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8年、2019年由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20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3年3月28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1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3年3月28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9年、2020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3年3月28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三)此次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对象:1.在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2.大专及以上学历;3.退出现役且未就业。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四)此次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对象:1.驻保部队随军家属;2.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3.未就业。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截止2023年3月28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