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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59人)
2023-03-19 10:27: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笔试成绩于6月2日后公布。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定向招聘岗位不设),按笔试类别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的80%,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

  玉溪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若在笔试后续环节中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面试当天或前一天内放弃的不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报考者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递补。

  (六)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岗位表》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参加该岗位报考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

  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有关事项,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直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市、区)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通知并组织实施。

  (七)后续考试环节

  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三位小数),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报考者人数小于等于1∶1,且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岗位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九)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7天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十)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一)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