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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怒江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9人)
2023-03-19 10:28: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五)准考证打印:2023年5月1日09:00至7日10: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六)笔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直尺(《综合应用能力》C类使用)。

  (七)笔试成绩将于6月上旬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八)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等规定,对怒江户籍(或怒江生源)的傈僳族、独龙族、怒族、普米族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

  3.按照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三个部门《关于对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实行优待优惠政策的通知》(怒退役发〔2019〕41号)等规定,对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安置在怒江州或从怒江州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对其中还符合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在10分基础上再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具备加分条件而未准确选填加分项,导致无法识别加分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信息将在资格复审时审核确认,届时确认为不具备加分条件而选填加分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岗位均不进行面试,各类别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相应类别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驻怒江部队随军家属岗位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九、资格复审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胜出;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胜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需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加分依据的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后2日内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否则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因有考生放弃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十、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州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体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安排递补。

  十一、考察

  按有关规定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招聘实施单位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人员招聘时,应进行严格审查,凡存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