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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85人)
2023-03-19 10:28: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根据相关规定,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所附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信息表》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五)请考生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六)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招聘过程中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本次考试的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31449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5128858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8129178

  监督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0691—213575

  附件:1.2023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版).pdf

  3.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rar

  4.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