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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07 15:5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一、学校简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肩负着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机关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的重任,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学校地处河北省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始建于1956年。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学校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培训服务、理论服务。

  学校设有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罪犯改造理论研究中心、戒毒与康复研究中心、社区矫正研究中心等13个研究机构。图书馆藏书近百万册,建有全国唯一的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律师文献信息中心,拥有现代矫正技术司法部重点实验室和戒毒康复技术实验室、司法信息安全实验室等16个现代化实验室,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遴选建立了30多个校外教学科研实习基地。

  学校以监狱学为优势,构建了法学、管理学、工学等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监狱学已建成司法部重点学科,矫正教育学被批准为司法部重点建设学科,刑法学被批准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目前开设监狱学、法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司法警察学、禁毒学(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等15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其中监狱学、行政管理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监狱学、侦查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狱内侦查学”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罪犯教育学”“法理学”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师德师风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具有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较好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察教育,服从人民警察纪律规定。

  6.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7.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相关规定和要求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者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如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招聘计划

  (一)专任教师岗招聘计划

  本次专任教师岗位招聘14人,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