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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宁市事业单位“引才专列”活动武汉大学站引进公告
2024-04-11 20:28: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五、岗位调剂和补录

  “引才专列”活动中用人单位岗位出现招录空缺的,可进行调剂和补录。调剂只在参加了报名和面谈考核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只进行一次。面谈考核结束后未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可申请调剂(须符合申请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等要求),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调剂,申请调剂的岗位出现竞争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第二次面谈考核,以面谈考核成绩为最终成绩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于未能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咸宁市参加“引才专列”活动用人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组织补录。“可调剂和补录”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调剂补录,不是必须调剂补录。

  调剂和补录工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谈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一周内分别报市、县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管理及待遇

  1.工资福利。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和引进协议,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生活补贴。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一般于每年度12月份发放。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3.服务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照顾。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4.其他。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引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

  1.《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2.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宁市人社局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表

  2.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报名表

  附件1: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表(2).xls

  附件2: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报名表(1).doc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