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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琼海市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号)
2024-04-10 09:22: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社局申请复检,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市人社局牵头,抽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九、岗位选择

  实行不确定岗位统一招聘的,按拟聘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聘用岗位。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学历问题。均为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二)年龄确认问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2日至200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2日以后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1日。

  (四)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五)单位聘用人员服务年限详见职位表。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申请笔试分数查疑。只有下列特殊情况的人员才能申请分数查疑: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2.参加考试自认为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3.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琼海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