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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
2023-03-17 09:0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与《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40号)文件精神,拟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2人。

  一、学院简介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培养财经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高校。学校坐落于海口市江东新区,占地面积1032亩,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现设有财务管理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46个专科专业(方向),4个“4+0undefinedrsquo;联合培养本科专业,3个“3+2”分段培养专业,在校学生13800多人,国际留学生150余名,教职工750多人,还有来自海内外高校、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200余名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迎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海经贸人一路前行、求索创新,艰苦创业、实干兴校,谱写了壮美篇章。今天的海经贸,正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热潮中,全体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全力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和申办职业本科教育。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共22人)

  教师科研岗22人。

  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资格要求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乐观,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6.属在职人员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须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现役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10.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科研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四)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政府及校内绩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九个环节: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聘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发现岗位多投视为无效报名,不予进入资格审查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