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淮阴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能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期报道入职的,或在报道入职时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25313
八、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师范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25772
淮阴师范学院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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