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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洱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2023-03-17 11:50: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普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普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普洱学院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普洱学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由普洱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或在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一次。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八、招聘纪律

  普洱学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普洱学院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普洱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peuni.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普洱学院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为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方案(2018年4月更新)。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普洱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9-3017877;

  (二)监督电话:0879-3027115;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附件1:2023年普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2版).pdf

  附件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方案(2018年4月更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