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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17 11:50: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二)《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但报考人员需持烈士证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三)同时符合上述(一)(二)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同为退役军人或均不是退役军人,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报考人员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属于同一民族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学历仍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六)截止2023年3月28日在德宏州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七)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或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九)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加报名考试,否则,不但影响报考人员本次考试结果和个人的诚信档案,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九、招聘纪律

  1.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2.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