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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17 11:50: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5日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版)执行,试题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分别对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参加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及以后获奖运动员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队参赛,在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获得单项金牌和集体项目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加照顾分5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银牌和集体项目第二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3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铜牌和集体项目第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德宏籍生源,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及以后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测试方案后,在笔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业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比例为1:3,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运动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1.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2.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

  3.专业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4.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聘用。

  5.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要求及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运动员加分)+专业教学技能测试×50%〕+加分。

  2.笔试总成绩、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岗位要求为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明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体育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报考各县(市)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教育体育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列入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