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3年云南开放大学招聘公告
2023-03-17 11:50: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面试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开放大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在考察环节,学校组织考察对象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察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应聘人员,该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开放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应聘人员,该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七)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开放大学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ou.edu.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公示期间有放弃的拟聘人员,该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报考博士高层次人才岗位,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按程序确定人才层次后享受相应待遇。

  八、招聘纪律

  云南开放大学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