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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公告
2023-03-17 14:50: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本次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技创新、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2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3人及以上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人选。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的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选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聘用。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389899(湖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人事科)

  027-88430068(湖北省农科院植保土肥研究所人事科)

  027-87156125(湖北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人事科)

  027-87770579(湖北省农科院果树茶叶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9392(湖北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027-59101950(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人事科)

  0718-8418180(湖北省中药材研究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380156(湖北省农科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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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