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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3-17 14:51: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5985567,联系人:魏老师。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招聘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6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申请,经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