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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3-03-17 08:54: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者,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1)学术成绩和荣誉得分总分;(2)面试成绩;(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各项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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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