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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宣城市绩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17 09:00: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 浏览次数:0

  ④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绩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的紧缺学科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28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2023年度绩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日上午。

  8∶30—10∶00  《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均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30日8:00至3月31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23年4月中下旬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于2023年4月3日-4月4日8:00-11:30、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人秘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四)现场资格复审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提前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