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0年3月23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8年3月23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0年3月23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0年3月23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1年度及2022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靖江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9118221靖江市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0523-89118219靖江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23-80292935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靖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jiang.gov.cn/
点击查看>>>
靖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
- 2024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泰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公告
- 2024年江苏南京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公告
- 2024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公告
- 2024年无锡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体育教练员(紧缺)公告
- 2024年淮安市淮阴师范学院部分教师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 2024年盐城市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医学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 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 2024年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第二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 2024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 2024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2024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暨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委托招聘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