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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
2023-03-17 09:0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4.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5.考核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6.注意事项:考核时未携带居民身份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出现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情况(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得票达标)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次名人选。由学院统一通知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体检医院由学院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在纪检人员陪同下前往指定三甲医院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学院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六)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海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院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且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次名人选。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院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上报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在提供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遵守保密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监督,接受群众监督。

    八、差旅支持

  1.进入考核环节的省外考生,学院按财务规定标准据实报销来校考核的境内往返车船交通费和不超过3天住宿费。

  2.如乘坐飞机,根据行程单参照同程可报销的车船票价限额报销。

  九、其他事项

  1.关于专业目录问题。国内专业条件参照2022年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国(境)外专业为相关专业即可。

  2.本方案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洪小晖、王海云、田小林

  咨询邮箱:hnjmzp@vip.163.com

  咨询电话:0898-65732061

  监督电话:0898-65911255

  附件: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

  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学历认证、单位报考证明模板、征信证明模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