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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一)
2023-03-17 09:08: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3月27日09:00-16: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14-87869781)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3月30日—4月1日自行登录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2023hjsyzp/23hjsyzp.s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23日18:00;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3月24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地点设置在邗江区。笔试时间:2023年4月2日下午。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前3天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