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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宣城市宣州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17 10:59: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所需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能证明本人学籍信息的材料,并现场填写“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一致,已修完全部课程且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承诺。

  (四)专业测试

  1.教师岗位(岗位代码:R2422-R245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试讲方式进行(有关实施方案细则由区教体局制定并报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将于专业测试前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招考专题——2024高层次人才引进栏上公布)。

  其他岗位(岗位代码:R2401-R2421)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区外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5.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uanzhou.gov.cn)招考专题——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栏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须在15日内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引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