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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11名)
2023-03-16 17:36: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 浏览次数:0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8.免笔试岗位面试的组织

  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即可组织实施免笔试岗位的面试。当免笔试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审核人数的比例超过1:6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启动筛选程序,按不少于1:3的比例筛选出符合面试的人选,筛选时间和筛选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五)综合成绩

  1.教师岗位。即《岗位表》中“考试类别(一级分类)”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区、开发区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市属事业单位、区和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一般在柳州市三甲医院进行,各县下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见习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