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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6 17:2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二)笔试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应聘同一岗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急需短缺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后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笔试

  1.时间及考试内容

  笔试: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联考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2类。试卷形式为2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2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2.考试地点

  考试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考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6月中旬。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招聘单位申请成绩复核。本次考试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四)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1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六)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省水利学校对于教师岗位增加试讲环节,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谈、试讲各占面试成绩的50%。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和体检;如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程序,通过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