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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6 17:3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政府机关办公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省政府值班系统及短信平台管理工作;为省政府机关及办公厅办公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完成省政府机关党组及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印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制任务;对外开展印刷业务有偿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敏街1号。

  二、招聘计划

  (一)黑龙江省政府机关办公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名。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名。

  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按岗位需求,省政府机关办公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应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省政府文印中心在30周岁以下(包含30周岁,199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具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应学位。双学位人员,如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2年修订)》为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六)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五)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待遇保障

  聘用后,按规定享受所聘岗位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点击“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网上报名: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