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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鹤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7人)
2023-03-16 20:23: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本次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3月23日。笔试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鹤岗市。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与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类。试卷形式为三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具体考试形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