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x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2386623;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67-23866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监督举报电话:0467-2386694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鸡西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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