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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6 17:42: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按照省委省政府《“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工作方案》安排,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4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昌江各项事业发展作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报考人员年龄时间计算为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岗位表》招聘岗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③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④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⑤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⑥本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⑦《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报名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专业和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