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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民政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6 17:32: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民政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黑龙江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黑龙江省民政档案资料馆),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有关民政工作信息的数据采集、处理和传输工作;承担全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和查询共享平台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工作;受理并开展跨市(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和综合评估,为地方救助申请家庭认定提供支持;承担全省地名、行政区域界线、涉外婚姻、社会组织及其他民政专业档案资料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承担全省区划、地名、行政区域界线、民政专业档案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档案编研工作;承担全省区划、地名公益性文化展示、展览等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2.黑龙江省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省政府委托的涉外收养工作;承担国内收养咨询、评估和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未成年人监护体系、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和儿童社会工作可行性路径的调研论证工作;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和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3.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黑龙江省康复辅具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民政服务对象、残疾人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患者提供医疗康复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为全省城乡特困供养老人和低保家庭失能老人提供医养结合供养服务;为全省伤残军人、社会救助对象中的伤残人员提供假肢、矫形器、轮椅车等康复用品装配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4.黑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由省民政厅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的信息查询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工作业务培训和交流合作工作;参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5.黑龙江省慈善社工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慈善公益和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国际国内社会捐赠活动,接收、保管捐赠款物;参与搭建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开展慈善公益和社会工作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6.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孤儿、残障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中专层次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南京路435号。

  7.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福利彩票发行和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相关工作。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9号。

  8.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相关的心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全省养老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57号。

  9.黑龙江省民福医院,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三无”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为全省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收养、救治、康复、护理、照料等服务;参与精神疾病防治健康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