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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全国招聘教师(人才引进)简章
2023-03-16 09:49: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8.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对普通话等级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职位需求表);

  9.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所提供材料贯穿所有招聘环节,任何环节查出虚假材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10.诚信承诺书(附件8)原件1份。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在本县(市、区)教育、人社等部门组织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4:00-18:00

  2023日3月26日09:00-16:00

  2.面试方式:由各县(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

  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人才引进简化程序招聘(不限考试形式、不限开考比例)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直接通过面试(非结构化)进行。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职位人选。

  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需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与拟签约人员签约前,需将招聘材料报市教体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市教体局签字确认后,方能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未经市教体局复审签字,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七)签约

  1.报考人员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约的需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

  2.报考人员一旦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务必于次日将《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就业协议书》(附件11)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签字、按指印后邮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并截图进行确认。三日内未邮寄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或邮寄时间为准,若遇节假日顺延)。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政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4.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学科、岗位内依次递补。放弃签约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10)。

  5.2023年5月15日前,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需填写《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9)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逾期不予以备案,备案后不予递补。

  (八)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签约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资料原件给招聘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续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遵义市教育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