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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4-05-07 15:57: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若干政策》(盐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4.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①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②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8年5月1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施行后,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后尚在服务期内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