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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公告
2023-03-15 14:46: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改报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至16:00

  本次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6日14:00;

  笔试定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以报名公告网站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7日。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在报到阶段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网站面试通知并保持报名表中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详见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五)面试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前详见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综合知识》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并列同上处理),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