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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3-15 10:17:16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20日11:00—3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11:00—3月25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9:00—4月1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缴费成功后,初级本科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中级岗位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神经外科、泌尿外科、消化内科、中医、急诊科、内科、外科、麻醉、影像诊断等急需紧缺岗位和镇(街)卫生院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其中,报考研究生学历岗位、副高级岗位及“具有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历人员”岗位的考生,经个人报名、资格复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改报的,予以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11:00,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核准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选须按招聘单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有关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本次面试,由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进行面试。卫生类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综合类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能力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