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廊坊开发区选聘中学教师公告
2023-03-15 10:28:30   地区:河北   浏览:0

  3.面试评委:面试评委聘请域外人员和域内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共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4名域外评委、3名域内评委,主评委1名,由域外评委担任。

  4.面试方式:面试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授课技能、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内容,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面试时间15分钟。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人数划分若干小组,面试成绩按照体操打分法计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60分。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对报考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三)资格复审

  3月28日至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考生须本人携带报名时要求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

  3月30日至4月12日由党政办公室会同文教卫生局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4月13日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于4月17日至4月25日在廊坊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党政办公室审批后,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递补。

  五、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凡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未在2023年8月20日之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以及不能按期(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试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6-6080207

  附件:廊坊开发区2023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