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3年赣南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03-14 15:29: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3.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条件中“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团组织、校院两级学生会、校级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

  5.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下午17: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扫描如下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

  同时发送以下报名材料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zp@gnnu.edu.cn,报名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不超过10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包均以“拟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所学专业”格式命名,如“应聘专职辅导员1+北京师范大学+李某某+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5)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6)报考专职辅导员3、4岗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7)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包括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证明,须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格式不限,标题需注明材料内容。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统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4月3日在赣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gnnu.edu.cn/)予以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赣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gnnu.edu.cn/)进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