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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瑞景中学招聘实施方案
2023-03-14 15:46: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瑞景中学官网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拟聘人员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注: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瑞景中学官网(http://ruijing.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668108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6681069

  网站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附件:2023年天津市瑞景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天津市瑞景中学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