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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冈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18 08:5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三)人才安居保障。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根据自身符合条件,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亦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当年(2024年)在红安县城购买国有土地协议项目(规定楼盘范围)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实行自由落户。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凭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本人及近亲属红安城区入户手续。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红安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13-5972998(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13-528243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5258066(县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名单.pdf

  附件2:2024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3:2024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4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红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2024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zf.gov.cn/zwgk/public/6636844/1351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