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大洼宣传微信公众号、大洼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在盘锦市大洼区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服从区内岗位调剂(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至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7-3530667
纪律监督电话:0427-353066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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