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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大洼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人)
2023-03-13 17:27:24   地区:辽宁   浏览:0

  3.注意事项

  (1)报名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有效间隔距离,自觉遵守秩序,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消毒工作。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者从报名到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权重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