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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2024-05-20 11:39: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储备一批我市教育工作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3所省市共建高校(附件2)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均不含独立院校,下同)。

  (二)国内院校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3所省市共建高校。

  (三)国(境)外位列最新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附件3)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3所省市共建高校。

  (四)博士研究生。

  (五)全国50所师范类大学(艾瑞深校友会网最新发布的中国师范类大学排名榜单前50所,附件4)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已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5),岗位代码为24001的中学教师岗位以下简称“24001岗位”,除24001岗位外的其他岗位以下简称“其他岗位”。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201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若报名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