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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市庐江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2013-02-14 15:18: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合肥市庐江县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庐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本次招聘岗位共40个,具体招聘单位及资格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本县现在编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在此次招聘计划中,从相关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中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正月十二)至2月25日(正月十六)(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 (县政府综合楼六楼东)。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属定向招聘的“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时也应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予以登记,在笔试后申请加分时予以复核。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毕业证明书(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所学专业以及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项内容)报名;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