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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2023-03-09 11:39:2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学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三)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即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四)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五)提供市内住房一套(大产权房),面积65㎡。

  (六)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七)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承担引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全部退回所领取的相关费用和住房。

  (八)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官网,并保持报名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九)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