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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3-03-08 14:52:13   地区:四川   浏览:0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用人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聘用

  (七)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方式

  (八)聘用人员与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工作。

  六、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工会福利等待遇。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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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2.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