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线上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线上报考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2比例的,应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填报其他岗位,重新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公告通知及时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学科专业知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布。
3.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予以公布,公示期3天。
4.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保健医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幼儿保健相关内容、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教学基本功,如幼儿五大领域,绘画、音乐、舞蹈、讲故事等。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排列;如学历再出现相同的,按本县户籍优先排列;如户籍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六)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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