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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枣庄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公告(100人)
2023-02-28 17:55: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滕州市青年人才储备,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纵深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参照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有关要求并结合滕州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3年排名)毕业生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引进青年人才的范围:国内高校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国内高校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部分国内重点高校(重点高校目录见附件1)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以及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2023年滕州市计划优选青年人才100名,可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比例调整岗位优选数量。具体职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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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具有较强的担当精神、奉献意识;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实践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2023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滕州市2023年青年人才优选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

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2.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6.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优选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16:00

报名网站: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3年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