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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2-28 18:00:33   地区:天津   浏览:0

  体检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蓟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等。

  9、递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递补。

  10、职位确定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级别顺序依据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聘用岗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大学专科毕业生面向基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为保证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稳定,聘用医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期为8年的聘用合同(含规范化培训)。

  六、纪律与监督

  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与相应处理。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及考务咨询电话:022-58077819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2-82829005

  附件:1.2023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