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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2-28 12:52:24   地区:天津   浏览: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按照与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天津市审计局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复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审计科研所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备案。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社局备案。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招聘工作回避制度。详情参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加强公开招聘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和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招聘期间突发事件,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1519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23606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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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2023年2月24日